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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
办事程序:1、受理; 2、核准。
申报资料:
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进口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宁海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报条件:
1、项目指国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5、地区布局合理;
6、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7、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8、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9、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10、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承诺期限:承诺件 7天
下载表格:宁海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 直接下载 预览
咨询电话:6520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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