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视频宁海 | 宁海概览 | 宁海政务 | 办事指南 | 桃源文艺
  缑乡旅游 | 校园来风 | 生活健康 | 家居汽车 | I T 宁海 | 乡镇风采 | 企业在线
宁海新闻网 → 办事指南 → 办事法规 → 科教文卫 → 正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5年11月23日 15:0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办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持居民身份证及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到有关交通银行指定网点报名;部分专业如公安、护理、律师等专业须组织集体报名,须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考试:考试每年举行4次,上一年9月初报考第二年4月下旬自考;3月初报考当年10月下旬自考;6月初报考7月初自考;上一年12月初报考第二年1月自考;1月、7月自考报考条件必须报考过10月、4月自考科目。

    4.宁海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城关镇龙灯墙18号

    联系电话:0574—65560354

    邮编:315600

    下一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2005-11-23 14:59:38
    上一篇:成人高等教育  2005-11-23 15:03:49
 
 
 
站内检索
标题:
正文:
日期: